⒈ 犹以前。
引鲁迅 《彷徨·幸福的家庭》:“以先他早已想过,须得捞几文稿费维持生活了;投稿的地方,先定为《幸福月报》社,因为润笔似乎比较的丰。”
1.见"一线"。
1.犹一并。
1.指异地,外地。
1.古刑法八议之一。谓对于有德行的人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
1.代称古老的琴曲。
1.指弃置未用的贤才。 2.谓弃置贤才。 3.犹先贤。
1.前代留下来的法规。
1.前朝留下的文献。 2.前朝留下的贤人。
1.谓蓄养贤人。
1.隐遁不仕的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