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一并。
引《金瓶梅词话》第六七回:“玳安 道:‘他説一千两,餘者再一限送来。’”
1.见"一线"。
1.犹以前。
1.指异地,外地。
1.古刑法八议之一。谓对于有德行的人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
1.代称古老的琴曲。
1.指弃置未用的贤才。 2.谓弃置贤才。 3.犹先贤。
1.前代留下来的法规。
1.前朝留下的文献。 2.前朝留下的贤人。
1.谓蓄养贤人。
1.隐遁不仕的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