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吐词;措辞。
引清 刘大櫆 《程易田诗序》:“其所为诗歌,攄词朴直,而寄兴深至。”
1.立辞,写作文辞。
1.运用词语,表达词意。
1.开脱或原谅的言辞。
1.见"书辞"。
1.亦作"书词"。书信。 2.文辞。
1.写名刺。 2.指书札;名刺。
表示数目的词。汉语数词前面加“第”表示序数。还经常和量词连用,构成数量短语,也简称数量词。
1.谓连缀字句为文章。指写作。
1.谓编茅盖屋。
1.指诗文。 2.撰写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