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立辞,写作文辞。
⒈ 立辞,写作文辞。此指创作歌词。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乐府》:“八音摛文,树辞为体。”
1.运用词语,表达词意。
1.开脱或原谅的言辞。
1.吐词;措辞。
1.见"书辞"。
1.亦作"书词"。书信。 2.文辞。
1.写名刺。 2.指书札;名刺。
表示数目的词。汉语数词前面加“第”表示序数。还经常和量词连用,构成数量短语,也简称数量词。
1.谓连缀字句为文章。指写作。
1.谓编茅盖屋。
1.指诗文。 2.撰写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