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开脱或原谅的言辞。
引清 昭槤 《啸亭杂录·王鸿绪》:“近读其《明史稿》,於 永乐 篡逆及 姚广孝、茹常 诸传,每多恕辞。”鲁迅 《花边文学·论秦理斋夫人事》:“一切回声中,对于这自杀的主谋者-- 秦夫人,虽然也加以恕辞;但归结却无非是诛伐。”
1.立辞,写作文辞。
1.运用词语,表达词意。
1.吐词;措辞。
1.见"书辞"。
1.亦作"书词"。书信。 2.文辞。
1.写名刺。 2.指书札;名刺。
表示数目的词。汉语数词前面加“第”表示序数。还经常和量词连用,构成数量短语,也简称数量词。
1.谓连缀字句为文章。指写作。
1.谓编茅盖屋。
1.指诗文。 2.撰写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