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祭祀和宴饮时进酒一次为一献。
引《仪礼·士昏礼》:“舅姑共饗妇,以一献之礼。”贾公彦 疏:“舅献姑酬,共成一献。”《礼记·礼器》:“郊血,大饗腥,三献爓,一献孰。”郑玄 注:“一献,祭群小祀也。”孔颖达 疏:“一献孰者,一献祭群小祀。小祀卑,酒一献也,其荐用孰肉。”《左传·昭公元年》:“赵孟 欲一献,子其从之。”杨伯峻 注:“据《礼记·乐记》 郑玄 注,一献,士饮酒之礼。”
1.见"一线"。
1.犹一并。
1.犹以前。
1.指异地,外地。
1.古刑法八议之一。谓对于有德行的人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
1.代称古老的琴曲。
1.指弃置未用的贤才。 2.谓弃置贤才。 3.犹先贤。
1.前代留下来的法规。
1.前朝留下的文献。 2.前朝留下的贤人。
1.谓蓄养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