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

  • 婢字拼音:

     
  • 婢字部首:

  • 婢字五笔:

    VRTF
  • 婢字笔画:

    11
  • 婢字笔顺

    横折、撇、横、撇、竖、横折、横、横、撇、横、竖
  • 3
  • 8
  • 左右结构
  • VHWJ
  • ZMNE
  • 46440
  • 1242
  • 7030
  • 5A62

字义解释

基本字义

bì(ㄅ一ˋ)

⒈  被役使的女子:奴婢。婢女。奴颜婢膝。

统一码

婢字UNICODE编码U+5A62,10进制: 23138,UTF-32: 00005A62,UTF-8: E5 A9 A2。

婢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名〉

(1) (形声。从女,卑声。本义:旧社会里被迫受剥削阶级役使的女子)

(2) 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宫为婢,后通称受役使的女子 [slave girl;servant-girl]

婢,女之卑者也。——《说文》

使婢子侍执巾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注:“婢子,妇人之卑称也。”

使吾二婢子夹我。——《礼记·檀弓》。注:“妾也。”

父母有婢子。——《礼记·内则》。注:“所通贱人之子。”

先大母婢也。——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为婢仆所惑。——唐· 李朝威《柳毅传》

(3) 又如:婢婿(与婢女私通的人);婢妾(妾与使女)

(4) 古代妇女的谦称 [servant-girl;humble girl]

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礼记·曲礼》。注:“婢之言卑也。”

康熙字典解释

婢【丑集下】【女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便俾切《集韻》《韻會》部弭切,音庳。《說文》女之者。《禮·曲禮》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

夫人負罪而有所請,亦曰婢子。《左傳·僖十五年》姬曰: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

《二十二年》羸氏對太子圉曰: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

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前漢·法志》太倉令淳于公罪當,小女緹縈上書,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

小魚曰魚婢,見《爾雅·釋魚》。

金鳳花,別名菊婢,見《草木譜》。

婢曰上淸。《司馬光·考異》引柳珵上淸傳,竇參知敗,屬上淸,定爲宮婢。一曰上淸或婢本名。《正字通》當時通稱婢爲上淸。

说文解字

婢【卷十二】【女部】

女之卑者也。从女从卑,卑亦聲。便俾切

(婢)女之卑者也。內則。父母有婢子。鄭曰。所通賤人之子。是婢爲賤人也。有曲禮自世婦以下、自偁曰婢子。左傳秦穆姬言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是貴者以婢子自謙。婢亦稱婢子、與內則婢子不同也。鄭注曲禮曰。婢之言卑也。从女卑。會意。卑亦聲。據韵會、小徐無此三字。便俾切。十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