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薙字拼音:

     
  • 薙字部首:

  • 薙字五笔:

    ATDY
  • 薙字笔画:

    16
  • 薙字笔顺

    横、竖、竖、撇、横、横、撇、捺、撇、竖、捺、横、横、横、竖、横
  • 3
  • 13
  • 上下结构
  • TOKG
  • EMNI
  • 44815
  • 5640
  • 8599

字义解释

基本字义

tì(ㄊ一ˋ)

⒈  同“剃”。

⒉  除草。

统一码

薙字UNICODE编码U+8599,10进制: 34201,UTF-32: 00008599,UTF-8: E8 96 99。

薙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动〉

(1) 除草 [weed]

薙,除草也。从艸,雉声。——《说文》

季夏烧薙。——《明堂月令》

烧薙行水。——《礼记·月令》。注:“谓迫地芟草也。”

诛茅绝顶,薙草荒田。——唐· 温庭筠《上封尚书启》。

(2) 又如:薙草(除草);薙氏(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管刈草之事);薙器(除草的器具)

(3) 删削 [cut short]

薙圣藉之荒芜,总群言之一至。——《晋书》

(4) 通“剃”。剃头 [shave]。

(5) 如:薙工(剃工。即今之理发师);薙度(剃发出家,获得超度);薙染(剃去头发,染成缁衣。指出家为僧);薙发(剃发)

康熙字典解释

薙【申集上】【艸部】 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韻會》《正韻》他計切,音替。《說文》除草也。《禮·月令》季夏燒薙行水。《註》薙謂迫也,芟草也。《周禮·秋官·薙氏鄭註》薙讀如鬀。小兒頭之鬀,書或作夷。此皆翦草也,字从類耳。

《集韻》序姊切,音兕。大計切,音弟。義同。

直几切,音雉。《本草》辛薙,辛夷別名。

说文解字

薙【卷一】【艸部】

除艸也。《明堂月令》曰:“季夏燒薙。”从艸雉聲。他計切

(薙)除艸也。明堂月令曰。季夏燒薙。从艸。雉聲。他計切。案周禮雉氏掌殺草。雉或作夷。古雉音同夷。故鄭云字從類。類謂聲類也。大鄭從夷。後鄭從雉。而讀爲鬀。作薙者乃俗字。猶稻人芟夷字俗作芟荑也。月令燒薙。葢亦本作燒雉。許君說文本無薙字。淺人所羼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