肴

  • 肴字拼音:

    yáo 
  • 肴字部首:

  • 肴字五笔:

    QDEF
  • 肴字笔画:

    8
  • 肴字笔顺

    撇、捺、横、撇、竖、横折、横、横
  • 4
  • 4
  • 上下结构
  • KKB
  • OSGQ
  • 40227
  • 5149
  • 7540
  • 80B4

字义解释

基本字义

yáo(一ㄠˊ)

⒈  做熟的鱼肉等:肴馔。菜肴。酒肴。美酒佳肴。

统一码

肴字UNICODE编码U+80B4,10进制: 32948,UTF-32: 000080B4,UTF-8: E8 82 B4。

肴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yáo

〈名〉

(1) (形声。小篆字形。从肉,爻( yáo)声。本义:做熟的鱼肉等) 同本义 [meat and fish dishes]

肴,啖也。凡熟馈可啖之肉,折俎,豆实皆是。——《说文》

肴,肉也。——《广雅》

肴羞未通。——《楚辞·招魂》。注:“鱼肉为肴。”

蕙肴蒸兮蘭藉。——《楚辞·东皇太一》。注:“用蕙草以蒸肉也。”

山肴野薮。——宋· 欧阳修《醉翁亭记》

肴止于脯、醢、菜羹(肴,下酒的菜)。——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2) 又如:肴蔌(鱼肉与菜蔬);肴核(肉类和果类食品);肴俎(肉食);肴品(荤菜;佳肴);肴俎(盛菜肴的器皿);肴羞(美味的菜肴);肴酒(酒肴);肴菜(菜肴)

康熙字典解释

肴【未集下】【肉部】 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胡茅切《韻會》《正韻》何交切,音爻。《說文》啖也。《徐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玉篇》俎實。

啖肉也。《廣韻》凡非穀而食曰肴。《正字通》豆實俎醢也。《詩·大雅》爾肴旣馨。《前漢·王丹傳》載酒肴於田閒,勤者而勞之。《集韻》或作餚。

说文解字

肴【卷四】【肉部】

啖也。从肉爻聲。胡茅切〖注〗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肴)啖也。折俎謂之肴。見左傳、國語。豆實謂之肴。見毛傳。凡非榖而食曰肴。見鄭箋。皆可啖者也。按許當云啖肉也。謂熟饋可啖之肉。今本有奪字。从肉。爻聲。胡茅切。二部。按今經傳皆作殽。非古經之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