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结尾的成语

  • 1、

    遁天之[ dùn tiān zhī xíng ]

    释义: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

    出处:《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 2、

    讳兵畏[ huì bīng wèi xíng ]

    释义:指慎于用兵和用刑。

    出处:宋·张耒《大礼庆成赋》:“讳兵畏刑,后货食兮。政有损易,兹不易兮。”

  • 3、

    期无[ xíng qī wú xíng ]

    释义: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出处:语出《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

  • 4、

    [ yǐ xíng qù xíng ]

    释义:用刑罚遏止刑罚,意指从重量刑,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

    出处:《商君书·靳令》:“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高亨注:“‘轻其重者’一句是衍文,《韩非子·饬令篇》无,是其证。”又《去强》:“以刑去刑,国治。”

  • 5、

    [ yǐ xíng zhǐ xíng ]

    释义:犹以刑去刑。

    出处:《周书·武帝纪下》:“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 6、

    [ yǐ xíng zhì xíng ]

    释义:对重罪施以轻刑,则罪犯无所畏惧,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

    出处:《商君书·靳令》:“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又《去强》:“以刑致刑,国治。”《韩非子·饬令》:“罪重而刑轻,刑轻而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 7、

    明正典[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

    释义: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出处:宋·吕颐浩《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

  • 8、

    僭赏滥[ jiàn shǎng làn xíng ]

    释义:赏的不是有功的人,罚的不是有罪的人。泛指赏罚不当。

    出处:《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

  • 9、

    扑作教[ pū zuò jiào xíng ]

    释义:扑:古代刑具;教刑:教学中对学生的体罚。用扑作责罚学生的工具

    出处:《尚书·舜典》:“象以典型,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 10、

    决狱断[ jué yù duàn xíng ]

    释义:决:判决;狱:讼事;断:决断,判断。审理诉讼,判定刑罚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郭躬传》:“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乃条诸重文可以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