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齿迹”。
⒉ 犹厕身,置身。
⒈ 亦作“齿跡”。犹厕身,置身。见“齿迹”。
引《旧唐书·元亨传》:“刑戮虽加,枝胤仍在,岂可復肩随近侍,齿迹朝行。”唐 杨炯 《祭汾阴公文》:“公夕拜之时也,既齿跡於 渠阁 ;公春华之日也,又陪游於层城。”唐 刘知几 《史通·核才》:“是以略观近代,有齿跡文章,而兼修史传。”
1.持物寄人。
1.犹持身。
1.执戟。 2.指战士。
1.拷打。
1.书写军令﹑军功等的簿籍。 2.指军籍。
1.谈到,提到。
1.户口册。
1.提及﹐记挂。
1.因惶恐而口齿不清。
1.羽毛呈红色的鸡。 2.指红色鸡毛。 3.即槐耳。生在槐树上的一种菌类植物。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菜三.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