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拷打。
引《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魏齐 大怒,使舍人笞击 雎,折胁摺齿。”南朝 宋 鲍照 《拟古》诗之六:“笞击官有罚,呵辱吏见侵。”明 文徵明 《胡参议传》:“大璫自 滇 还,道出 湖 湘,所至笞击官吏,责索赂遗。”鲁迅 《坟·摩罗诗力说》:“凡如是者,盖不止笞击縻繫,易於毛角而已,且无有为沉痛著大之声,攖其后人,使之兴起。”
1.持物寄人。
1.犹持身。
1.执戟。 2.指战士。
1.书写军令﹑军功等的簿籍。 2.指军籍。
1.亦作"齿迹"。 2.犹厕身,置身。
1.谈到,提到。
1.户口册。
1.提及﹐记挂。
1.因惶恐而口齿不清。
1.羽毛呈红色的鸡。 2.指红色鸡毛。 3.即槐耳。生在槐树上的一种菌类植物。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菜三.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