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服劳役的壮丁。
⒉ 指成年男子的劳役。
引唐 张籍 《西州诗》:“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征行。”
引《唐律·名例三·徒应役无兼丁》“诸犯徒应,而家无兼丁者” 唐 长孙无忌 等疏议:“其残疾既免丁役,亦非兼丁之限。”
⒈ 古代各户出壮丁以给役,称为「丁役」。唐·张籍〈西州〉诗:「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征行。」也作「丁傜」。
1.见"鼎彝"。
1.《左传.桓公二年》:"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后遂以"鼎邑"指洛阳。
1.评议字义。
1.谓商定议事文稿。 2.定议﹔商议决定。
1.僧衣。
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