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侵害,剥夺。
⒉ 苛重。
引《诗·曹风·下泉序》:“曹 人疾 共公 侵刻下民,不得其所,忧而思明王贤伯也。”《后汉书·刘隆传》:“十五年,詔下州郡检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上:“虽大木亦枯死,有一夕伤数百株者。此多大姓侵刻细民,故以此报之也。”明 文徵明 《周康僖公传》:“太监 李兴 提督山陵,言者论其侵刻誖谩。有旨下公勘问,公尽法探竟,得其侵渔僨事诸不法,按劾抵罪。”
引宋 沉作喆 《寓简》卷十:“抑又蕃舶之征过於侵刻,遂不復至中华耶?”
1.指从秦地来的人。 2.指秦时避乱移居桃源洞之人。借指避世隐居之士。 3.指秦弄玉之夫萧史。
1.勤谨。
1.亲近的宾客。亦指姻亲的宾客。 2.蟏蛸的异称。
1.侵害打击。
1.弹琴的人。
1.被窝。
1.勤勉恭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