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讲说陈述。
引《正法华经·光瑞品》:“为声闻乘讲陈圣諦,则令众庶度生老死忧恼众患,入近无为。”宋 王珪 《贾文元公昌朝墓志铭》:“仁宗 召公 邇英阁,问《易》之《乾》卦,既讲陈之,翌日又为手奏。”元 胡助 《京华杂兴诗》之四:“讲陈 尧 舜 道,庶使皇风宣。”
1.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清代称总督﹑巡抚为封疆大吏,省称疆吏或疆臣。
1.为皇帝经筵进讲之臣。
颗粒较大,不能在空中长时间飘浮的粉尘。也叫落尘。
1.武臣。与儒臣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