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假托受命以行事。特指假托君命。
⒈ 假托受命以行事。
引《战国策·齐策四》:“券徧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鲍彪 注:“矫,託也。託言 孟尝 之命。”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封三娘》:“即以所赠金凤釵,矫命赠之。”
⒉ 特指假托君命。
引汉 陈琳 《为袁绍檄豫州》:“操 又矫命称制,遣使发兵。”《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景》:“景 以 觉 为宣諭使,召 仁达 朝 金陵,仁达 不从。 觉 惭,还至 建州,矫命发 汀、建、信、抚 州兵攻 仁达。”
⒈ 假传命令。
引《战国策·齐策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券遍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1.谋求名声。
1.交割清楚。
1.指交织在一起的声音。
1.鸟名。
1.见"焦螟"。
1.计较声名地位。
1.明显,明白。
1. 出生和受洗时取的名字,以区别于姓氏。
1.犹教令。上对下的告谕。 2.犹指示。
1.亦作"焦冥"。 2.传说中一种极小的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