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私谥”。
⒈ 亦作“私諡”。古时人死后由亲属或门人给予的谥号。
引唐 唐彦谦 《吊方干处士》诗之二:“相看莫浪哭,私諡有前闻。”《新唐书·巢王元吉传》:“元吉 恚,命壮士拉死,私謚 慈训夫人。”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先生没后,门人私謚为 文介。”王闿运 《陈永豫墓志铭》:“敦品励行,有闻于乡,私謚 愷毅先生。”
⒈ 古时对道德、功勋、文章有特殊成就的人,死后常由亲属或门生故吏加以谥号,称为「私谥」。相对于君主封赠的谥号而言。
引明·宋濂〈渊颖先生私谥议〉:「文辞贞敏,非颖而何?于是私谥曰渊颖先生。」
1.死人的遗体。 2.詈词。
1.敢死的勇士。
1.指刑场。
1.死于国事。 2.指死于国事者。 3.泛指殡殓等善后事宜。
1.指养蚕缫丝之事。
1.等待时机。
1.承嗣。 2.继位。
1.谓继续从事。 2.继承官职。 3.立嗣之事。
1.承嗣的嫡子。
1.十二时辰之一。上午九时至十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