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统治,治理。
引汉 袁康 《越绝书·计倪内经》:“从今以来,传之后世以为教,乃著其法,治牧 江 南,七年而禽 吴 也。”
1.大拇指上歧生之指。
1.手指而目视之。语本《礼记.大学》:"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后以"指目"谓众所注视或众所指责。 2.引申为瞩目。
1.每日计核主管事务的治绩。
1.质朴。
1.梳洗。
1.投以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