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迟滞;停留。
引《三国志·吴志·孙策传》:“有顷,主簿復入白 坚 :‘ 南阳 太守稽停义兵,使贼不时讨,请收出案军法从事。’”《晋书·刘隗传》:“凡诸徵发租调百役,皆有稽停。”唐 张鷟 《游仙窟》:“王事有限,不敢稽停。”
1.指北方少数民族的朝廷。因使用罽幕﹐故称。
1.谓能料事﹐善听言。
1.执掌军国机枢大事的官署。
1.掌管军机大事的官署。宋时指枢密院。
1.亦作"计庭"。 2.宋代置三司使统领财赋事务﹐故称三司为"计廷"。
1.见"计廷"。
1.非常注意地听。
1.寻访打听。
1.用于侦缉的船。
1.急遽发出的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