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补任官职。
引《晋书·刘弘传》:“弘 迺叙功銓德,随才补授,甚为论者所称。”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文武互任》:“《在园杂志》云:本朝文武并重,有以尚书补授都统,以侍郎补授副都统者;有以都统补授大学士,以公补授尚书,以副都统补授侍郎者。”
1.卖不出去。 2.指嫁不出去。 3.指考试不中。 4.不能实现。 5.没有应验。
1.谓掌闭城门,负责守卫。
字典等辞书为便于查检,根据汉字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位所作的分类。如“松”、“树”、“杨”、“样”等字中的“木”就是部首。
1.谓不受桎梏。手,指桎梏之类的刑具。
1.不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