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轻慢侮弄。
引明 宋濂 《<使南稿>序》:“其国多贪夫,悦其金具,輒昧昧攫之,遂致其褻侮。”张锺瑞 《对于要求开设国会者之感喟》:“故以如神如天之君主必不可以侵犯,如父如母之官吏必不可以褻侮。此亦习惯自然,而已往洵不足深怪者。”《“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上海罢市实录》:“神圣之民意,宜尊重之,不宜褻侮之。”
1.描绘人或物。
1.犹玷污。
1.被胁迫而致玷污。
1.邪恶污浊。污,同"污"。
1.指违背礼法的邪秽之物。 2.旧指能造成灾祸的妖邪之物。
1.午饭后休息。
1.谓和谐地相聚。
1.见"亵污"。
1.燮理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