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强制。
引宋 曾巩 《谢章学士书》:“去士君子之材,而夷於皁隶之间;捨自肆之安,而践乎迫制之地:欲比於古之为贫而仕者,可谓妄矣!”李大钊 《平民主义》四:“我想既云‘自由认可’,则无待于迫制;既有强力的迫制,则必不容‘自由认可’发生。”
1.佛教语。谓破除有实我﹑有实法的执见。
1.破坏质体;改变本质。
1.破除凝塞;解除烦闷。
1.见"颇胝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