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玉璧与羔羊。
引《文选·张衡<东京赋>》:“司仪辨等,尊卑以班,璧羔皮帛之贄既奠。”李善 注:“《周礼》曰:子执穀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鴈。”
1. 自鼻根到前鼻孔下缘中点的高度。
1.刻在璧玉上的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