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调换治所,改变管辖区。
引宋 岳珂 《桯史·吴畏斋谢贽启》:“许移治者,是许其弃地;令择利者,是令其退师。”
1.义旨﹔要旨。
1.耕种;栽植。
1.见"益智"。
1.裨补政事。
1.亦作"益知"。增益智慧。 2.植物名。 3.龙眼的别名。参见《广雅.释木》。
1.指凝聚不散的阴云。
1.超脱的情致。
1.谓衡量事之轻重而据以断罪。语本《左传.昭公六年》﹕"昔先王议事以制。" 2.礼仪制度。议﹐通"仪"。 3.讨论制宪。
1.耸立。
1.见"颐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