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
⒈ 清 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
引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一:“秋审处部案纍纍,每日提审时许,即须带回收禁,腾出法庭,办理部中案件。”
1.见"捕案"。
1.逮捕查验。
1.不安定;不安宁。 2.不当,不稳妥。 3.不适,指有病。 4.客套话。表示歉意和感激。
1.谓官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