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避正寝。
⒈ 谓避正寝。参见“避正殿”。
引汉 刘向 《新序·节士》:“文公(晋文公 )使人求之,不得,为之避寝三月,号呼朞年。”唐 李商隐 《为汝南公以妖星见贺德音表》:“德已厚矣,仁已极矣,然犹避寝自责,撤膳貽忧。”
1.完婚。
1.閟宫。
1.见"避堇"。
1.谓因有亲戚关系而不施及其身。 2.唐宋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3.指因避亲戚关系的嫌疑而不参与其事。
陶潜《桃花源记》:“先世避秦时乱。”后以“避秦”为避开祸乱的代称:向山中避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