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亩为单位划分、计算土地面积的制度。
引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亩制》:“江 南亩制又异, 徽州 平畴水田,亩积百九十步,斛水田积二百十步,高原田积二百六十步。”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周 代的井田制承袭于 商 代而有所发展,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亩制和比较完整的灌溉及道路系统,是井田制的完备的形态。”
1.用眼睛示意指点。
1.公马。
1.手或脚的大指。
1.见"沐雨栉风"。
1.地方长官的属吏,因在幕府供职,故称。
放在坟墓里记载死者姓名、事迹等的石刻。也指石刻上的文字:对死者生平,墓志记载颇详。
1.树木的汁液。
1.生于木上的真菌类植物。一说为紫芝的别名。
1.木柱;木材。
1.古代木制的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