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分庭抗礼”。
⒈ 彼此的关系对等,以平等的礼节相见。比喻平起平坐,地位相当。也作「分庭抗礼」。
引《庄子·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夫子犹有倨敖之容。」
分庭伉礼
庭:庭院;抗礼:平等行礼。原指宾主相见,分站在庭的两边,相对行礼。现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对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