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罢免斥退。
⒉ 废除;排斥。
引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十:“公尝疾士大夫交通权近,至是,亦有伪作公乞罢斥宦官章传播者。”《明史·王瑞传》:“伏覩 英庙 復辟, 景泰 倖用者卒皆罢斥。”郑观应 《盛世危言·吏治下》:“督抚不称其职,朝廷立予罢斥。”
引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九节:“非儒学的诸子百家一概被罢斥,儒家从此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⒈ 免职、免除。也作「罢退@@@罢黜」。
例如:「这次贪污案有不少官员牵涉其中,纷纷遭受罢斥或牢狱之灾。」
谓揽权专断,不许他人参与:把持朝政。
1.见"跋敕"。
1.亦作"跋勅"。亦作"?勑"。 2.谓撰写诏敕。亦泛指起草官文书。
1.倾斜而下貌。
1.池名。在汉文帝陵墓灞陵之上﹐故称。
1.犹把持。
1.池名。在汉文帝陵墓灞陵上,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