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赦免罪过。
引《易·解》:“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孔颖达 疏:“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南朝 梁 任昉 《禅梁玺书》:“待旦同乎 殷后,日昃过於 周文,风化肃穆,礼乐交畅,加以赦过宥罪,神武不杀,盛德昭於景纬,至义感於鬼神。”清 俞樾 《茶香室三钞·葛诚》:“葛成 慷慨就狱,后得宥罪。”
1.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 2.有过错。 3.表示失敬陪礼之辞。
1.犹言最甚。 2.谓治绩特异。
1.指好吃贪喝的人。 2.说话油腔滑调;油腔滑调的嘴巴。 3.信口乱说。亦指信口乱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