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倡2伎”。
⒈ 同“倡伎”。指古代歌舞杂戏艺人。
引《三国志·吴志·孙和传》:“其翌日,﹝ 孙晧 ﹞拜庙荐祭,歔欷悲感。比七日三祭,倡技昼夜娱乐。”
1.乐籍,官伎的名籍。
1.古称以歌舞杂戏娱人的男女艺人。 2.娼妓。
1.谓根本大计。
1.即长戟。
1.长期出入宫殿的凭证。
1.古兵器名。长柄的戟。 2.借指兵卒。
1.求取长远利益的谋略。 2.良谋。
1.擅长的本领。
1.长跪。
1.高的发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