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不庭”。
引唐 元稹 《崔倰授尚书户部侍郎制》:“惟朕宪考,亟征不廷,熏剔幽妖,擒灭罪疾。”廷,一本作“庭”。 《新唐书·段秀实传》:“今外有不廷之虏,内有梗命之臣,而禁兵寡少,卒有患难,何以待之?”明 徐渭 《宣府槐龙篇》序:“盖 文皇 数幸此,以讨不廷。”
1.清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1.主簿办公的官署。
1.主簿办公的官署。听﹐通"厅"。
1.谓不听从别人的意见。 2.不允许。 3.不定罪。
1.不朝于王庭者;不朝于王庭。 2.无道;叛逆。 3.不出门庭。《庄子.山木》:"庄周反入,三月不庭。"一说,庭当读为"逞"。不逞,不快。见清王念孙《读书杂志.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