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有分歧的文义。
引南朝 宋 颜延之 《释何衡阳<达性论>》:“若能两藉方教,俱举达义,节彼离文,採此共实,则可便倍害自和,析符復合。”
1.谓能言善辩。
1.指官府文牍。
1.指礼乐仪制。 2.谓礼经所载之文。
1.华丽的文章。
1.处理政事文书。 2.犹纹理。
1.审理,讯问。 2.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
1.遍问。
1.即隶书。
1.谓质地密致而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