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士、农、工、商四种职业。
引汉 徐干 《中论·谴交》:“古之立国也,有四民焉。执契修版图,奉圣之法,治礼义之中,谓之士;竭力以尽地利,谓之农夫;审曲直形势,飭五材,以别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不勤乎四职者,谓之穷民。”
1.为个人而支出公家的款项。
1.同"私智"。 2.个人的偏见。
1.个人所置之财利。
1.私情。
1.私人的礼法。
1.指古代官吏个人所得的俸禄。
1.个人的智慧。常与公法相对﹐指偏私的识见。
1.私自设置。
1.四肢。
1.同"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