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叙述。
引《三国志·吴志·孙休传》:“布 得詔陈谢,重自序述。”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三:“相与序述前事,彼此慨然。”陶成章 《浙案纪略序》:“稿既成,即拟付印,同人皆谓序述过详,事机毕露。”
1.犹恤典。
表示事物次序的数。在集合论中,也有推广意义的序数概念。
将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或说出来:叙述事情的经过|他的叙述很有条理。
1.谓与人相远﹐流转各地。 2.常有闲散﹑流浪等义。
1.犹粗疏。
见“复数”(126页)。
1.指乡间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