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论议建言。
引《管子·法禁》:“身无职事,家无常姓,列上下之间,议言为民者,圣王之禁也。”尹知章 注:“其有言议,每輒为人以求名誉,非纯粹之道,故圣王禁之也。”一说,议,通“讹”。 戴望 校正:“议言,当为讹言,假借字也。谓以讹言疑惑民心。”郭沫若 等集校:“‘议(讹)言为民’即矫称为民请命之意。”《韩非子·解老》:“而万物莫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普曜经·论降神品》:“或者议言:拘萨大国,其种弘广,眷属兴盛,菩萨应下,降神彼国。”
1.夸大不实之言。
1.谓流衍延及后世。
1.说梦话。
1.议官的席位。
1.谓议罪量刑。 2.指判案文书。
1.指年久的墨锭。墨锭系用煤烟或松烟制成,故称。
1.犹延续。
1.犹馀美。 2.谓遗漏美物。
1.临终的话。 2.犹古训。 3.遗漏之语,不尽之言。 4.留传下来的说法;古词语。
1.指未发现或未任用的才德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