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内廷承旨撰制法律条例的机构。
⒈ 宋 时内廷承旨撰制法律条例的机构。
引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九:“政和 末, 李彦章 为御史,言士大夫多作诗,有害经术,自 陶渊明 至 李 杜 皆遭詆斥,詔送敕局立法。”
1.亦作"耻惧"。 2.羞愧恐惧。
1.指说唱。
1.亦作"吃局"。 2.方言。指宴席。
1.亦作"吃具"。 2.方言。指宴席。详"吃局"。
1.谓对局比赛时应付缓慢。比喻回答得慢。
1.大声责骂。咀,通"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