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申述辩解。
例被告有权申辩。
英defend oneself; rebute in defence;
⒈ 亦作“申辨”。申述辩解。 《宋史·韩琦传》:“琦 又恳奏, 安石 下之条例司,令其属疏駮,刊石颁天下。
引琦 申辨愈切,不克从。”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 南山 可移,此案不动。”《清史稿·礼志十》:“时总理各国事务 恭亲王 以拜跪仪节往復申辨,而各使坚执如初。”叶紫 《夜哨线》:“半晌,他才忸忸怩怩地申辩着。”
⒈ 根据事实或理由加以辩解。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当日一时急促中事,又没个把柄,无可申辩处。」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滦阳消夏录三》:「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动。」
近辩论 辩说
1.悬挂在神庙门顶或墙上的匾额。
1.神奇变化。
1.引申变化。
1.见"申辩"。
1.身体的周边。 2.身体的近旁。 3.指随身存放钱物的地方。
1.谓审核在编制的人丁赋役等。
1.审慎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