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意义与宗旨。
引汉 王充 《论衡·超奇》:“杼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説,结连篇章者,文人鸿儒也。”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答客问中》:“此乃经生决科之策括,不敢抒一独得之见,标一法外之意,而奄然媚世为乡愿,至於古人著书之义旨,不可得闻也。”
1.义旨﹔要旨。
1.耕种;栽植。
1.见"益智"。
1.裨补政事。
1.亦作"益知"。增益智慧。 2.植物名。 3.龙眼的别名。参见《广雅.释木》。
1.指凝聚不散的阴云。
1.超脱的情致。
1.谓衡量事之轻重而据以断罪。语本《左传.昭公六年》﹕"昔先王议事以制。" 2.礼仪制度。议﹐通"仪"。 3.讨论制宪。
1.耸立。
1.见"颐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