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牡蛎的别名。
引《说文·虫部》“蠇” 清 王筠 句读:“案蠇有两种,《本草》之牡蠣,吾乡谓之蠣槎,其为物族处而定居也。”
1.庄严的寺庙。
1.吉祥的佛寺。
1.犹审理。
1.唐宋时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其中对礼部的监察称"礼察"。
1.按常规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