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议恤”。
⒉ 对立功殉难人员,评议其功绩,给予褒赠抚恤。
⒈ 亦作“议恤”。对立功殉难人员,评议其功绩,给予褒赠抚恤。见“议卹”。
引明 吴尚默 《核叙平蜀功罪疏》:“皆委身殉国,置成败利钝於弗顾者,所当照例从优议卹,以旌忠勤者也。”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四:“同治 三年,护理 浙江 巡抚、布政使 蒋公 益澧 以其事闻,詔从优议恤。”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二:“楚材兵轮管带首先开砲之 孟宪德,业已病故,不及身邀显擢,仅得从优议卹。”
1.清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交部核议﹐奏请给予加级﹑记录等奖励﹐谓之"议叙"。 2.指掌议叙之官。
1.也许。
1.犹失算。
1.犹废墟。
1.谓遗漏记功晋升。
1.前人留下来的功业。 2.死者留下的产业。
1.指遁世隐居的许由。
1.由驿站供应的粮食。
1.礼仪的秩序。
1.如此;如许。 2.一经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