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管刑事的官署或属官。
引宋 秦观 《贺钱学士启》:“矧册府校讎之号,洎刑曹勾稽之司。”《明史·林俊传》:“御史在刑曹,黄门出后府。”康有为 《上清帝第五书》:“司计之户部,司法之刑曹,议论之臺諫翰林,尤为要剧。”
1.星官,星神。
1.品行操守。
1.介于行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书法字体。 2.行书与草书的并称。
1.谓车轮轧过的草。因其屈伏地面,不易燔烧,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