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查拏”。
⒉ 搜查捕拿。
⒈ 亦作“查拏”。搜查捕拿。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部文行提》:“凡旗下人,称逃人在某处首告者,移咨该抚行查,或径行地方官查拿。”清 林则徐 《密拿汉奸札稿》:“现在新令极严,查拏不容不力。”《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一回:“上臺便通行了公事,到各府、厅、州、县,一律严密查拿。”
1.谓考察采纳。
1.见"查拿"。
1.梵语的音译。古印度最小的计时单位,本指妇女纺绩一寻线所用的时间,但一般用来表示时间之极短者,如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