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方言。母猪。
⒈ 方言。母猪。 章炳麟 《新方言·释动物》:“今北方通谓牝马曰草马,牝驴曰草驴。
引湖北 移以言猪,谓牝猪为草猪。”
1.拿着木杵打墙。筑﹐打墙用的木杵。指傅说为版筑之奴事。
1.主人。财物或权力等的所有人。 2.谓机构的负责人或主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