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骈体;对偶。
引宋 苏轼 《徐州鹿鸣燕赋诗叙》:“余於 嘉祐 之末,以进士入官,偶儷之文,畴昔所上。”金 王若虚 《文辨三》:“东坡 之文……为四六而无俳谐偶儷之弊,为小词而无脂粉纤艷之失。”明 宋濂 《<剡源集>序》:“辞章至于 宋 季,其敝甚久。公卿大夫视应用为急,俳谐以为体,偶儷以为奇,靦然自负其名高。”樊增祥 《儿辈初学属对》诗:“自古文章珍偶儷,南 彭 北 纪 勉追从。”
1.打骂。欧﹐通"殴"。
1.西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提倡的一种早期牛耕形式。共用二牛三人。具体耕作法﹐说法不一。有二牛挽一犁之说:一说一人扶犁﹐一人按辕﹐一人牵牛;一说二人牵牛﹐一人扶犁。有二牛二犁之说:谓一人前引二牛﹐二人各扶一犁而耕。
1.犹对偶。
1.耦俪。
1.指对偶的文辞。
1.打骂。
1.作用于同一物体,而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但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力叫偶力。偶力只能使物体旋转,而不能使之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