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伙计。随从人员。
引《荡寇志》第八四回:“我来做挑担的火虞,你去递手本参謁。”
⒈ 伙计。
引《荡寇志·第八四回》:「我来做挑担的火虞,你去递手本参谒。」
1.金鱼的别名。 2.鱼名。鲂鮄一类鱼。 3.指鱼灯。
1.传说能发热的一种红色宝玉。
1.烈火炽盛的地狱。喻极热处。
1.火化。
1.贪求财货的欲念。
1.出售货物。 2.指出售。
1.即霍小玉。唐蒋防有《霍小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