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直接隶属。
⒉ 旧省名。相当于今河北省。明成祖迁都,以南京为南直隶,北平为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公元1928年改为河北省。
引《十驾斋养新录·直隶》引 宋 李昕 《九域志》:“‘ 利州路 有 三泉县,唐 隶 兴元府,皇朝 乾德 五年,以县直隶京师’……直隶二字,始见於此。”《明史·地理志一》:“洪武 初,建都 江 表,革 元 中书省,以京畿 应天府 直隶京师。”
⒉ 旧省名。相当于今 河北省。明成祖 迁都,以 南京 为 南直隶,北平 为 北直隶。清 初以 南直隶 为 江南省,北直隶 为 直隶省。公元1928年改为 河北省。
引《明史·卷四〇·地理志一》:「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
⒉ 河北省的旧名。参见「河北省」条。
1.见"楖栗"。
1.亦作"楖枥"。 2.木名。可为杖。后借为手杖﹑禅杖的代称。
1.支离,残缺。
1.犹正道。
1.立身正直。 2.挺直站立。
①执守礼制;掌赞礼之事:昔周公处谦卑士,执礼以治天下。 ②对人有礼节:他对长辈执礼甚恭。
1.蛮横凶暴。
1.枳木篱笆。
1.即轵深井里。 2.借指聂政。
1.社会团体中轮流担任的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