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丈夫的父母。
引汉 焦赣 《易林·家人之渐》:“居比邻里,姑公悦喜。”《宋书·庾炳之传》:“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⒈ 称谓:(1) 称丈夫的父母。(2) 称父母的姑丈。
引《宋书·卷五三·庾登之传》:「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1.罪状。
1.鸟名。布谷的别名。
1.古代刑具。亦以指械系。 2.比喻束缚人的事物。
雇用工人。
〈书〉比喻左右辅助得力的人。
1.丧妻的男子。
1.盲乐师。
1.建有台观,守备牢固的宫殿。
1.先君。
旧王朝的宫殿,特指北京的清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