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舶物。
引《元史·食货志二》:“元 自 世祖 定 江 南,凡隣海诸郡国与蕃国往还互易舶货者,其货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以市舶官主之。”
1.犹交火。
1.犹捕获。
1.象声词。
1.多种祸害。
1.拨旺炉火。引申为挑拨﹐煽动。
1.喻子孙继承父祖之业。语出《书.大诰》:"厥父灾﹐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 2.播种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