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赐予和剥夺。
英grant and deprive;
⒉ 奖励和惩罚。
英award and punish;
⒈ 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
引《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⒉ 决定;裁决。
引《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⒊ 取舍。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⒋ 得失。
引《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⒌ 褒贬。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赐予和剥夺:予夺生杀|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1.赐予和剥夺。 2.引申为赏罚。 3.裁决,裁夺。 4.褒贬。
1.形容人性情急暴﹐喜怒无常。
1.愚笨而懒惰。亦指愚笨懒惰的人。
1.亦作"窳墯"。 2.懒惰。
1.见"窳惰"。
侵夺;掠取:渔夺百姓。